预约登记采取实名制,前来窗口办理预约登记的患者及家属须主动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未颁发身份证的患者须出示户口簿,未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婴幼儿,须出示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否则将不予办理。
当用户在医院预约挂号系统预约挂号并确认成功以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的医院门诊挂号处核对预约信息后,按照医院正常流程进行取号,因就医病人多,过时号额不予保留。
用户可直接替本人挂号,也可替家人或朋友挂号,但必须携带就诊者的身份证件或有效证件。没有相关身份证明的儿童预约挂号,请在预约单确认时填写同儿童一起到医院的监护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
取号时需要准备哪些凭证?
就诊当日取号时,复诊患者凭就诊卡至该院的挂号收费处刷卡,若预约手机号码与就诊卡内登记的号码一致, 医院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取得预约号并打印挂号单, 若不一致, 需要病人将预约手机号码报给挂号处, 系统判断预约手机号码、病人姓名均一致后方可成功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