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如果您的项目,在一两个月的情况下就能完成,就跟甲方协调下,尽量别在开保函了,能给自己的企业节省一大笔费用,如果时间比较长,就需要开延期保函了,其实延期保函,就是重新开保函,跟上次出保函的流程时候一样的。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保函的被担保人是申请开保函的人,一般就是乙方,是甲方要求乙方开具的书面证明。
出保函,一定要对保函的金额、开具时间、受益人、项目名称、保函的格式,都要确定好,别出错了,一旦出错,耽误了项目,就得不偿失了。
保函涉及四个方面的人,申请人(投标人)、办理人(担保公司)、担保人(银行)、受益人(招标方)。那么既然有了申请人、担保人、受益人,为什么还需要办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