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甚至无故被推迟退还时间,成为某些方面的无息贷款,保证金占用建筑企业大量资金,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不仅令企业苦不堪言,更是有可能危及企业的生命线。
承包人在不得不提供履约保函的情况下,应该争取有利的保函条款。在实践中,有以下要点需要注意:
,保函的有限期应为闭口形式,具体可约定为竣工之日或监理工程师签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后的一个固定时间。
第二,索赔条款应约定发包人的书面索赔与担保人付款之间有一定的间隔时间,以使承包人有足够的时间与发包人谈判,将争端解决在担保人赔付之前。
第三,在征得发包人认可的基础上,履约保函的数额可随工程进度的完成而递减,担保人在保函该减额时应及时提醒承包人办理减额手续,一旦出现赔付,赔付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额。
第四,其他约定。如可约定在监理工程师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后,发包人同意用维修保函来代替履约保函;发包人不得将保函转让给第三方等等。
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现在使用的非常广泛,政府采招项目,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招标项目,铁路物资招标项目、国家电网的招标项目等都会明确要求必须提供此类保函,以保证项目的规范性。那么履约保函与预付款保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想办理履约保函,有两种方式,种是自己去银行进行办理,另一种是找担保公司办理。自己去银行办理,需要交足额的保证金到银行,周期时间长,占用资金比较厉害,这是弊端,一个公司,流动资金是很重要的,所以,找能在银行有授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是非常合适的,不用占用资金,办理周期也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