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海外商标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注册海外商标注册特征
(1)显著性: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2)独占性: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
(3)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可以有偿转让。
(4)竞争性: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注册海外商标注册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注册海外商标提交的申请书件
( 1 )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 2 )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 3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 4 )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 5 )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 6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