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董酒在附近几省的名气很大,是当地特产,但产量一直有限,年产不足8吨。
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了极其重要的“遵义会议”,期间,便是饮用了董酒。
由于战乱和经济不景气,新中国成立前,程氏酒坊逐渐销声匿迹,淡出了市场。
1957年,在遵义酒精厂重新修灶建窖,成立董酒车间恢复生产,1959年周恩来总理办公室批示:“董酒色、香、味均佳,建议当地政府予以恢复、发展”。董酒由此再获新生并在当年被评为贵州名酒。从1963年起的历届评酒会,董酒均被评为国家名酒金奖,是名副其实的“八大名酒”。
1976年6月1日,董酒车间从遵义酒精厂分出,在董公寺成立董酒厂。1977年,董酒经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批准出口试销,由此开始出口境外广受好评。
从1977年开始,董酒厂将生产工艺改“二次法”串香为“一次法”串香,而后工艺简单了,成本降低了,品质却有所提高。从而在1979年开始,改变了长期亏损的局面,开始盈利。即便如此,董酒的生产成本依然偏高,盈利也是有限。但随着“窖梁酒”和“董窖”等价廉物美的新酒的研制生产,才给董酒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1980-1986年,董酒厂盈利达523.99万元,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
董酒香型的独特在于其酿造工艺,与其他任何白酒都不相同。它采用小曲小窖制取酒醅、大曲大窖制取香醅、双醅串香工艺生产,经过分级陈酿,科学勾兑,方才造就董酒的典型风格——酒液清澈透明,香气幽雅舒适,入口醇和浓郁,饮后甘爽味长。“酯香、醇香、百草香”是构成董香型的几个重要方面。因其有别于酱、浓、清、米香型酒,国家有关部门将其列为“董香型”的代表,并以此制定“董香型”酒类国家标准。
董香型白酒
以高粱、小麦、大米等为原料,制曲过程中加入,经传统固态法大小曲发酵、串香蒸馏、长期陈酿、勾兑而成的,微带舒适药香,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传统董香型风格的白酒。
董酒采用优质高梁为原料,以厂区西面八公里的水口寺地下泉水为酿造用水,小曲小窖制取酒醅,大曲大窖制取香醅,酒醅香醅串蒸而成。这一独特精湛的酿造工艺造就董酒的典型风格:既有大曲酒的浓郁芳香,又有小曲酒的柔绵、醇和、回甜,还有微微的、淡雅舒适的药香和爽口的微酸,酒体丰满协调。行家们概括为:酒液清澈透明,香气幽雅舒适,入口醇和浓郁,饮后甘爽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