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用车单位需经主管机关批准,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凭借此证,可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如果需要停业,则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工商或营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需上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停业。
运输管理部门对运力要搞好规划,并进行宏观调控,防止车辆盲目增长。做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调查及时公布增加、更新的车辆和车型及品种的需求信息,以达到运力结构的合理优化。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罐罐式专用运输车,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的容器、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具体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以市交通委运输局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