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
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公司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公司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公司公章签订经济合同,如果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签名、盖章、按手印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落笔之前应该谨慎,如果存在被迫等情况,应该保存证据。同时,应看清楚合同协议的内容,切不可因为碍于情面而随便签字、盖章、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