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经营许可、备案情况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情况,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医疗器械经营者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下面说一下办理自建类的要求
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二,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三,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需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申请。简而言之就是两个硬性要求:
1 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 要现有二类或者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备案(线下的)
然后周期是大约20个工作日。
第三个就是咱们入驻类的了,也是咱们市面上也常见的
所有入驻到第三方商家平台上售卖医疗器械的企业都需要办理,例如咱们在天猫、淘宝,拼夕夕等平台开店铺进行售卖医疗器械
入驻类的相比较而言就比较简单了,只有一个条件,需要有实际的二类备案或者三类的许可证就可以了,然后再根据平台的不同提供相应的一些辅助材料就可以了。
办法中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机关进行《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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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前身:原名“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分为A、B、C三类),2017年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制,分为“医疗器网络经营备案”和“药品网络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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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分为两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和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其中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又分为两类:自建网站和入驻合法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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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办理材料:(自建型)
1、营业执照、公章
2、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网站域名备案证书
5、药师资格证
6、产品供货商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