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审查意见和审查意见的区别?注册美国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有问题,不会直接正式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是会先发一个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在六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做出修改或者答辩。审查意见实际就是在审查意见之前给一个争取注册的机会。如果申请人的回复修改了有关问题,或者答辩意见被采纳,没有出现新的问题,商标注册申请将被核准。如果申请人的回复未能修正出现的问题,或者答辩意见未被采纳,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如申请人的回复出现了新的问题,审查员将发出另一个非 终审查意见。
审查员已经向申请人至少发出一次审查意见后,申请人的回复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审查员才会发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是申请人在USPTO阶段一次回复机会,如果能够在回复中解决全部问题,则商标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如果仍未能解决,该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将被USPTO视为放弃。 但申请人仍有机会向TTAB(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申请复审。申请人可以既向TTAB申请复审又对审查意见向USPTO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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