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方式,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与承运人之间事先达成协议,由承运人在货物运抵目的地交给收货人的同时,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取航空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货价,然后寄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也就是代收货款业务。而航空运费、声明价值费及一应手续费,则由发货人预付,也可由收货人在目的地支付。
门到机场服务:快件到达目的地机场后,当地快件公司及时将有关到货信息告知收货人,清关、提货手续可由收货人自己办理,也可委托快件公司或其他代理公司办理。适用于货物价值较高或目的地海关当局对货物或物品有特殊规定的快件。
航空运单由2组文字组成,组文字“999'’为中国民航代号,第二组文字为航空运单顺序号码。航空运单有正本3份,副本若干份,正本一份随货同行,一份留承运人,一份交发货人。
集中配送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送的商品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采用一份总运单集中发送到同一终到站,或者运到某一预定的终到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到目的地指定的代理处收货,然后再报关并分拨给各个实际收货人的配送方式。这种集中配送业务在国际航空业务中开展比较普遍,也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