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所以应该由公民主动去履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其实是申报、缴纳两个环节,一个是告诉税务机关“要交多少税”,这是“申报”,一个是告诉税务机关“我来缴纳了”,这环节是“缴纳”。纳税申报环节是由纳税人自己计算自己该缴纳多少,然后到税务机关缴纳,这是为了突出“纳税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这个特点,也是为了考验纳税人的诚信。纳税申报是义务,缴纳税款也是义务。这两者多数情况下是同步进行的,所以常常觉得缴纳税款就行了,没有必要进行纳税申报。
为什么要进行申报过程?
1、首先要考虑,申报过程明确了纳税人的责任,即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要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次要考虑,纳税人申报后不一定有能力缴纳税款。所以《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是以按期申报为前提的。如果不申请延期或不符合延期条件,逾期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一些税务部门的办税流程给许多人会造成“不需要申报也可以纳税”的现象。理论上,不申报,是不能缴纳税款的。实际操作中,有时纳税人缴来现金或支票,开票人员就会根据纳税人的提示或税务管理员的要求开据税收完税证,而忽略了应当先录入申报记录或核定税款记录或稽(检)查结论或罚款决定书等视同申报程序的过程,相当于将申报与缴纳合二为一了。这就给办税的纳税人一种假象,即不申报也可以缴纳税款。所以税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加以注意,并将申报与缴纳流程分开,通过软件加以限制,即纳税必先经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