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公司跟着就收到了王某的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补足长期拖欠的工资,其中的证据就是先前盖章的收入证明。 员工用该一万元的收入证明,要求公司补足每月仅支付6000元不到的差额部分。 终,仲裁委在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认定员工工资收入数额的合法证据,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如果是组团签证,同一单位的申请人要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 如果申请人是负责人自己,则需要其他负责人签名,本人签名无效。 如无法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四张,并加盖公司红章。
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英文各一份。中文版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正式的语言版本,英文翻译版附在中文版后面,以方便使馆领事人员阅读理解。 在职证明内容需要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