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职证明的办理流程 1、员工有需要到统计员处领取《开具证明申请表》。 2、员工填写完申请表,交统计员。 3、统计员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4、行政人事部审批。 1)每周三前上交到行政人事部的申请表,于周五开好且下发给统计员。如遇月底算薪,顺延一周处理。 2)如个人要求特定模板,在提交《开具证明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纸质模板。 3)收入证明适用于购车、办理信用卡(入职满一年)、非公积金贷款的商业购房等。 4)在职证明适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居住证等。 5)开具公积金贷款的收入证明需要额外提交《公积金贷款审批表》,转交广州总部加盖单位公章,用时15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有些员工就会凭这份在职证明把公司告上法院,主张剩下公司未支付的工资。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告知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否认自己盖章的离职证明的合法性,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 公司单纯出于好意,违背事实开具证明,事后只能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不过考虑到员工的不当行为,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促使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算是帮公司减少了一部分损失。
公司跟着就收到了王某的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裁决公司补足长期拖欠的工资,其中的证据就是先前盖章的收入证明。 员工用该一万元的收入证明,要求公司补足每月仅支付6000元不到的差额部分。 终,仲裁委在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认定员工工资收入数额的合法证据,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