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如果您的保函是通过第三方办理的分离式保函业务,基本就不需要提前解除了,因为这个不占用公司的资金,如果项目没有问题,没必要去提前解除,就是有个风险点,就是万一后期项目出现问题了,这时候,不撤销,就正好给了甲方保障了。
等项目中标了,签订合同前后,甲方就要求你交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这是真金白银要压在甲方那里,而且金额还都不小,这时候,银行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就可以替代这个履约预付款保证金,同理还是不想占用钱,就找担保公司给从银行出。
如果企业的流动资金非常的充足,企业可以委派财务去开户行或者一般户的银行直接办理,这种方式,需要交全额保证金到银行账户冻结,保函失效后,这笔资金才能解冻,所以,流动资金很充足,冻结资金这个期间,不会用到这笔钱,那我建议这种方式是很省钱的,毕竟钱怎么也是放在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