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于实践职称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复杂、曲折的过程,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缺乏切实可行的法规、条例,各行业、各专业之间缺乏统一标准因而导致同在“职称”这一概念之下,实行过专业技术职务制和“学衔”称号制,甚至在同一时期,有的专业实行职务制,有的专业实行“学衔”称号制。这样就使“职称”这个概念的内涵十分广泛,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资格等多种含义。
直到1986年,我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但由于人们习惯“职称”这个词,“职称”便沿袭下来,但其实质意义已发生变化,现在通常所讲的“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4、职称积分落户。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落户;部分城市对拥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在我国,职称的种类繁多,不同的专业职称不同。
根据现行的制度,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去划分种类,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