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价标准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场考试前进行)。准考证在报名当场打印发放。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提交材料:
1)1寸和2寸蓝底彩照片各四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一览表》1式2份(A3纸打印);
5)《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一式二份;
6)申报高级职称时要提供中级职称证原件;
7)申报会计师职称时要提供会计资格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