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票据贴现,一般都是商业承兑汇票,并不是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资信不一,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一,所以承兑人的票,不可能都被金融机构所贴现或者质押,这样大量的空缺就出来了。
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是银行购买申请人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不同之处是前者由银行从企业手中收票,待票据到期再由银行负责收钱,票据权利都在银行这一边,而后者中的银行则保留一项对企业的追索权,万一有钱收不回的情况,银行可以向企业追索票据行为,票据权利转移向银行没有前者那么彻底。这也就解释了“买断”和“非买断”的含义。
票据作为服务中小企业的优质金融工具,其业务基本要素就是诚实守信,即承兑人和贴现申请人的资信良好,并且贴现行为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这是对买卖双方的保障,也是对市场的基本责任。
同时,换票后,票据的期限、票面金额等要素,均由换票企业重新自主决定,相对于背书转让,用于付货款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资产的流动性大大提高。
收到大额银票,是贴现、拆分还是到期托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和业务状况,比较财务成本,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