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新要求:达到使用寿命;维修调整后仍不符合机动车安荃稳定性技术*标准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噪声可能仍然不符合*标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安荃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汽车产品回收技术政策》第六条规定:国家逐步将汽车回收利用率指数纳入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证管理体系。第七条规定:加强对汽车生产者责任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 导的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的管理体系。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持有要求提交的材料和机动车在不同地方的注销登记。在其他省市注册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不能返回当地机动车解体厂销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解体厂交给本市机动车解体厂销售机动车后,应当在注销时申请提交机动车。
具体方法是在交付和销售机动车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和驾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