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登记采取实名制,前来窗口办理预约登记的患者及家属须主动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未颁发身份证的患者须出示户口簿,未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婴幼儿,须出示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否则将不予办理。
实名制预约
采用“实名制”,患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年龄、性别和手机号等信息。用户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的姓名、证件号必须与预约时提供的一致,否则医院不予办理挂号业务。
当用户在医院预约挂号系统预约挂号并确认成功以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的医院门诊挂号处核对预约信息后,按照医院正常流程进行取号,因就医病人多,过时号额不予保留。
若想取消预约挂号,必须在预约就诊时间前的 23:59 前通过医院预约挂号系统予以取消。
比如:用户预约了周三上午10点就诊,如果因为临时有事需要取消预约号,必须在周二23:59之前登录医院预约挂号系统网站取消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