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办理部分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除殡仪馆以外,任何车辆都不能进行尸体的运输业务。需要从外地运送回家时,需要严格的手续,还不如就地火化后,将骨灰带回家纪念,这样又是对尸体另外一种祭祀的方式,火车是严禁对尸体进行运输的。异地死亡尸体运回流程很多,要求也多,所以大家必须按照规定。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在3日内火化;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应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但多不得超过7日。高度腐败的遗体必须立即火化。患传染病死亡的遗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