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防火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烧的,特别是大多数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这些建筑材料在燃烧后往往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给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或阻止、延缓火灾的发展,限度地减轻火灾危害,必须对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烧性能进行有效的控制。
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据国家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针对建筑的使用性质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选用建筑的防火材料,从而保护火灾中的受困人员免受或少受高温有毒烟气侵害,争取更多可用疏散时间的重要措施。
建筑材料防火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是: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数量,受条件限制或装修特殊要求,必须使用可燃材料的,应当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与电气线路或发热物体接触的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进行阻燃处理;
楼梯间、管道井等竖向通道和供人员的走道内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疏散
人身是消防的重中之重,以人为本的消防工作理念必须始终贯穿于整个消防工作,从特定的角度上说,疏散是建筑防火根本、关键的技术,也是建筑消防的核心内容。
保证建筑内的人员在火灾情况下的是一个涉及建筑结构、火灾发展过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和人员行为等多种基本因素的复杂问题。
疏散的目标就是要保证建筑内人员疏散完毕的时间必须小于火灾发展到危险状态的时间。
建筑疏散技术的重点是:出口、疏散出口以及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位置和疏散距离。
消防标识和应急照明
(1)各区域应使用规范标准消防标识,消防标识齐全、无破损、褪色,固定牢固。
(2)工作区域、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口、楼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出口、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灯电池无匮乏、无破损。
(3)设置EPS应急电源,应有明显标识,处于工作状态,明确管理责任人。
(4)疏散通道和出口处应当设置消防疏散标志灯或反光标志;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标志不应当被遮挡,且保持完好。
消防应急疏散走道有哪些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疏散走道要简捷平缓,尽量避免弯曲转折和突起突落,地面不得打滑或有磕碰人的障碍物。走道上如有少于三阶的踏步时,应改为带防滑措施的斜坡,其坡度不应大于1/10。
2、疏散走道在有突出物的窄处仍应能满足疏散的需要。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在高度2m以下不能有突出物。
3、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填实全部空隙;吊顶和墙面的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
4、消防工程施工疏散走道两侧的墙上一般不宜开窗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尽量减小窗口面积消防,消防应急疏散走道的要求有哪些且在靠近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的窗上加设防火窗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