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适合安装感烟探测器?有什么区别呢?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探测器运用光电感烟或离子感烟技术,可在早期探测到火灾后直接发出警报,提醒现场人员迅速报警并及时疏散逃生,具有技术成熟、安装方便、维护简单、成本低廉、效果明显等特点,是防范应对各类居住、养老等场所“小火亡人”灾害的有效技术手段。那么哪些地方需要安装呢?
感烟探测器适宜应用的场所如下:
(1)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等;
(2)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3)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
(4)书库、档案库等;
(5)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补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感温探测器:
(1)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2)无烟火灾;
(3)有大量粉尘;
(4)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气滞留;
(5)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
(6)吸烟室等;
(7)其它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规范一般规定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电气火灾监控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注: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3、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搭配iFire消防宝实时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5、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消防器材
(1)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应结合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保护距离、危险等级、计算单元等,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得挪动和破坏消防器材;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消火栓、水泵结合器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
(3)水泵结合器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
(4)室外消火栓应定期维护,冬季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应有防冻措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相应的固定标识;严禁遮挡、填埋、圈占。
(5)室外消火栓可结合设置地点、保护区域配置消防水带、水枪和扳手。
(6)室外消火栓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