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认证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的缩写。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L)合并而成。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的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CNAS认可,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认证英文缩写,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标志,能力获得国家认可组织承认,可以出具认可标识的报告便于开展业务。
1、证明实验室具有按照有关国际标准进行校准/测试的技术能力
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标志着它已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只要实验室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就能得到保证。然后,实验室向客户提供的测试/校准服务可以声称是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
2、提高实验室在校准/测试市场的竞争力,赢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信任
实验室的产品是测试报告或校准证书。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的质量关系到实验室的信誉和生存,决定着实验室的竞争力。ISO/IEC 17025通过各种质量管理活动帮助实验室计划、控制、保证和提高“产品”的质量,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对于实验室客户来说,选择具有公认技术能力的实验室可以减少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风险。
CNAS认可可以有效地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保证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数据公平有效,充分显示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公证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客户满意度。
3、参与国际实验室认证的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认可
中国认证机构已经与APLAC和ILAC签署了相互承认协议。本协定的签署为我国的实验室参与国际活动建立了一条“高速公路”。通过CNAS的认可,实验室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与协议的其他签署方取得联系,从而获得更广泛的认可。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仅可以增加实验室与国际同行之间的沟通,而且可以利用相互认可的优势来吸引更多的实验室客户,降低成本。
4、被列入国家实验室认可名单,以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
CNAS每年编辑和出版“实验室认证目录”,这是一个中英文结合的版本,也可供国内实验室、相关机器权利和国外认可机构使用。这无疑会对上市实验室产生积极的广告效果,从而提高经认证的实验室的知名度。
5、可以在批准的项目范围内使用认可标志
认证标志是指CNAS发给认可实验室的图形标志,允许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以表明认可实验室有资格获得CNAS认证。为了保障国家认证局和经认证实验室的利益,国家认证局根据有关国际要求,对认证标签的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欺诈和滥用行为的措施,包括必要时的诉讼。通过这些手段,既能保证CNAS和认证实验室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减少和减少CNAS和认证实验室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实验室CNAS认可是通过CNAS对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以正式承认其能力的活动。经认可的实验室表明其具有从事特定任务的能力。
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CNAS正确使用标识要注意这19个方面
1、标识的位置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应将CNAS认可标识置于其签发的报告、证书首页上部适当的位置。
2、认可标识签发
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应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
3、不可使用认可标识的情况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则不得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4、标识使用的声明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5、分包情况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分包项目时,应清晰标明分包项目。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从分包方的报告或证书中摘录信息应得到分包方的同意;如果分包方未获CNAS认可,应标明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6、多边协议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CNAS与其他认可机构签署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的信息,相关内容应经CNAS书面准许。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不应在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上使用其他签署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的认可标识,除非其获得其他签署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认可或CNAS与其他认可机构间有特定双边协议规定。
7、多地点实验室
对于多地点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CNAS认可标识使用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使相关方误认为未获认可地点的相关能力在认可范围内。
8、避免误解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在非认可范围内的所有活动(包括分包活动)中,不得在相关的来往函件中含有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描述,出具的报告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也不能提及、暗示或使相关方误认为获CNAS认可。
9、区别认证标识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同时也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或证书上只允许使用CNAS认可标识,而不得使用认证标志。(不要把ISO9000的标识用在报告上)
10、区别产品认证标识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不得将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用于样品或产品(或独立的产品部件)上,使相关方误认为产品已获认证。
11、意见解释
实验室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若含对结果解释的内容,应作必要的文字说明,以避免客户产生歧义或误解。
12、意见解释的处理
实验室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意见或解释时,意见或解释应获得CNAS认可,且意见或解释所依据的检测、校准能力等也应获得CNAS认可。如果意见或解释不在CNAS认可范围之内,应在报告或证书上予以注明。实验室可将不在认可范围内的意见或解释另行签发不带CNAS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
13、符合性判断
根据检测或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14、检测和校准认可标识
同时获得检测和校准认可资格的实验室,应分别签发检测和校准的报告或证书,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仅使用检测实验室CNAS认可标识,校准报告或证书应仅使用校准实验室CNAS认可标识。
15、校准认可标识
校准实验室CNAS认可标识只能用于校准报告或证书(CalibrationReport/Certificate),不得用于其他名称的报告或证书。
16、能力验证认可标识
能力验证提供者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能力验证计划报告、测量审核报告,不得用于其他名称的报告或证书。
17、标准物质认可标识
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生产者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证书、标签。
18、GLP认可标识
良好实验室规范 CNAS 认可标识或资格状态声明只能用于试验机构出具的研究报告,不得用于其他名称的报告或证书。
19、生物认可标识
实验室生物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得用于报告或证书,只能用于宣传的媒介上,如网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