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
投标保函:保证人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并在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工程合同,同时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保函。如果投标人违约,则保证人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
办理银行保函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占用企业本身的授信额度,直接去银行办理(很多企业在银行并没有授信额度),这种需要给银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通过银行审核后会出具银行保函。
工程建设领域仅存的四个保证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项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后,为保障乙方按质按量进行工程实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根据《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预付款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