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个部门来负责保密资格的审查认证?
由地方国防科工办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审查认证工作。
具有保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用户在完成互联网注册认证后,需现场办理涉密用户认证,方可开通涉密查询业务。当涉密认证的信息发生变化时,企事业单位用户还需及时进行变更。涉密用户认证/变更需现场办理,可到北京中心或其他分中心办理涉密用户认证,具体地址、联系电话、服务时间、运行状态等可通过官网--首页--全国分中心查看。
军队用户:
无需进行涉密用户认证。通过网盘或北京中心现场注册申请军队用户账号,直接具备涉密查询权限。(军队用户注册请查看官网--服务指南--用户注册认证流程--军队用户注册)
保密资质根据资质等级的不同,主管部门也不同
申请一级保密资质,主管部门为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
申请二级保密资质,主管部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等部门组成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