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保密资格认证?
2001年9月14日办公厅转发的《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的措施,并决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证制度,规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通过保密资格审查,未通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协作配套任务。
同时要求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项目,在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中选择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招标和签订合同。
首次办理涉密用户认证所需材料说明:
1.保密资质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涉密用户认证/变更申请表》(模板下载见附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书认证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必须提供)(国家保密局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效期认定标准另行通知的,按具体通知执行)。
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是企事业单位具备保密资格的证明,鉴于该证办理周期较长,初次申请保密资格或保密资格续审的单位,在保密资格证未正式下发前,可提供保密资格审核认定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说明见附件)。
(4)如有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可提供复印件。
军队用户:
无需进行涉密用户认证。通过网盘或北京中心现场注册申请军队用户账号,直接具备涉密查询权限。(军队用户注册请查看官网--服务指南--用户注册认证流程--军队用户注册)
申请流程不同:
保密资质认证包括提交材料、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资质授予等阶段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和资质授予等5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