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资格认证是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经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绝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为什么要进行保密资格认证?
2001年9月14日办公厅转发的《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的措施,并决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证制度,规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通过保密资格审查,未通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协作配套任务。
同时要求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项目,在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中选择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招标和签订合同。
所有申请的专业领域都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中可证明单位从事专业领域的关键页面需扫描成光盘电子版,制作成.rar/.zip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光盘必须提供,供网站审查存档,申请专业领域数量不受限制。
变更涉密用户认证所需材料说明:
1.保密资质变更办理所需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用户涉密认证/变更申请表》(模板下载见附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变更原件必需提供)(国家保密局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效期认定标准另行通知的,按具体通知执行)。
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是企事业单位具备保密资格的证明,鉴于该证办理周期较长,初次申请保密资格或保密资格续审的单位,在保密资格证未正式下发前,可提供保密资格审核认定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说明见附件)。
③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变更需提供)。
④有效期内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复印件(如变更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