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创伤
目标:观察伤者,并送院诊治。
一、如有不省人事,参看“不省人事”。
如有伤口流血,参看伤口的处理。可压迫相应区域供血动脉止血。
如情况严重,应即送院治理。
如有呕吐,摆复苏体位。
二、头伤后四十八小时,若有以下现象,应速往医院检:-
甲、头晕及呕吐;
乙、;
丙、颈痛及僵硬;
丁、神智不清、语无伦次或部分身体失控;
戊、昏睡
流鼻血
目标:止血;减少血液倒流
一、让伤者坐下或站著,切勿躺下,头稍向前倾。
二、劝他用口呼吸,以手稍为用力捏住鼻部软骨。
三、要他吐出口中的血液,因为吞血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
四、若大量流血,应立刻送院诊治。
五、如小量流血,十分钟后放松压力,若仍然出血,再压十分钟。暂时不要让伤者抬起头来。
六、如果三十分钟后,仍不止血,应送医院。
不省人事
目标:保持呼吸道畅通;赶快送院。
一、将伤者以「复原卧姿」躺下,以防止舌头阻塞喉部,亦可令呕吐物容易流出。
二、保持空气流通,解松伤者的紧身衣物,如颈喉纽等。
三、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物体,如食物、呕吐物、容易松脱的假牙等。
四、检查呼吸、脉搏、清醒程度及受伤情况。若呼吸及心跳停止,即施行心肺复苏法。
五、处理严重的伤口。
六、安排送院。
七、不可给予饮食。
八、继续观察清醒程度的变化。
人工呼吸
口对口人工呼吸:是有效、迅速的方法,呼吸道通畅后应立即进行。正常情况下,病人的呼吸很快会恢复过来,除非被电击、服毒以及一氧化碳中毒等,在这些情况下,神经和肌肉都被麻痹,或者一氧化碳替换了血液中的氧。要有长时间坚持的准备。
开放气道:使患者仰面躺在平坦坚硬的地面上,用一只手压住患者额头,另一只手抬起患者下颌骨性部位,使其头向后仰。用一只手捏住鼻孔,检查口和喉咙有无阻塞物,张大嘴包裹住患者的嘴,1秒1次,给予2次人工呼吸。
当你给予患者人工呼吸时需注意胸廓的起伏,如果没有胸廓起伏,则需要重新开放气道,再重新给予人工呼吸。
正常呼吸给予人工呼吸即可,避免过度通气导致胃部内容物反流。
口对鼻式: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你无法做到上一种方法,可将病人嘴部封住,用口对鼻式进行人工呼吸。对于婴儿可以用嘴同时封住他的口和鼻。
首先的五分钟可能是为关键的,但是如果病人仍未恢复呼吸,人工呼吸至少应持续1小时,团队成员可以替换进行。同时检查心跳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