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型的信用证
除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信用证,如可转开信用证、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等。如果对这些信用证类型不太了解,建议咨询自己的收款银行,以确保操作无误。
调查开证行及客户的信誉度。
比如我国驻孟加拉大使馆曾经多次发布《孟加拉商业银行被投诉情况统计表》,整理当地的“黑名单”银行,提示企业注意风险。我们出口商必要时也可以对客户采取资信调查、背景调查等防护措施。如果开证行信用较差,可要求信用度好的知名银行对信用证保兑。
加强制单水平,按照信用证要求制单,出口时,切记保证单证一致。
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销,信用证是否生效,信用证密押等;检查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与有关合同规定相一致;检查信用证的通知方式是否、可靠;检查信用证规定的文件能否提供或及时提供。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