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缺点
信用证的缺点主要是信用证的成本较高,因为开证行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另外,由于信用证的编制较为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买卖双方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来编制信用证。
总之,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信用凭证,也是国际贸易中受信赖的信用工具,它不仅可以确保双方的利益,还可以提高国际贸易的信心,但是由于信用证的成本较高,买卖双方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来编制信用证。因此,在使用信用证时,双方应该谨慎考虑,仔细研究,以便更好地利用信用证。
信用证当事人
1.信用证开证行(Issuing Bank)
开证行是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该银行一般是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2.信用证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使用和执行信用证并享受信用证所赋予的权益的人,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
3.信用证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
一个中间商人向国外进口商销售某种商品,请该进口商开立以他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然后向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货人购进同样商品,并以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为保证,请求通知行或其它银行对当地或第三供货人另开第二信用证,以卖方(中间商)作为第二信用证的申请人。不管他根据信用证能否获得付款,都要负责偿还银行根据第二信用证支付的款项。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