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灭火管井、强弱电井、排烟道墙洞、跨消防部门的斜拉桥等未完成封堵。
2、未安装防火门。包括防火门体、闭门器、定序器、标志(身份证和常闭防火门;保持标志关闭)、开启方向、过大间隙、防火门周围漆。 ..
3、气轴未抹灰。出风口预留尺寸不正确(会导致气流不足和正压)。
消防管道是指用于消防方面,连接消防设备、器材,输送消防灭火用水,气体或者其他介质的管道材料。由于消防管道常处于静止状态,也因此对管道要求较为严格,管道需要耐压力,耐腐蚀,耐高温性能好。
消防管道安装规范
1、消防管道螺纹连接管道变径时,丝扣连接应采用异径管零件,避免采用补芯。如需补芯时,弯头上下不得使用,三通零件上只允许用一个,四通零件上不超过两个。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的材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应将外部清理干净。
2、消防管道焊接连接焊接时,异径管道的管径二者相差不应大于50mm,如大于50mm时,应采用大小头焊接,表面不允许有裂缝、气孔、夹渣、溶合性飞溅、咬边、凹陷、接头坡口错位等。
3、套管
(1)管道穿墙,过楼板应加套管、管道焊缝不应置于套管内,穿墙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的厚度。
(2)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板或地面50mm。
4、管路加固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在管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于少应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2)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
(3)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上,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管道安装
(1)报警阀以后的管路上不应有其他用水设施,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2)自动喷水灭火的管道应设有坡度,并坡向排水管或辅助排水管。湿式系统干管的坡度不应小于0.002°,配水管、配水支管的坡度不小于0.005°。
(3)所有配水管或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小于25mm。
6、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
(1)应设在直径为50mm或50mm以上的水平管段上。
(2)孔板应安装在水流转弯下游一侧自管段上,与弯管的距离不能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两倍。
(3)节流管的长度不宜小于1.0m。
7、管道色标消防配水干管、配水管道应涂以红色或红色环圈标记,以区分其他管道。
1、防火阀应单独吊装。从防火墙至防火阀的风道应采用厚度为1.5mm以上的钢板制作。
2、送风、排风口的安装,须在风口外配δ=2.0mm钢制法兰短管,并将法兰固定在风管上,然后将送风口外框固定在短管上,后将百叶风口和防火阀连接。
3、通风排烟管道材质和制作要求。排烟系统风管板厚若无要求,可按高压系统风管板厚选择。世纪星介绍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然材料,具有保温性能的风管内部绝热材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作所采用的连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材料。
防排烟系统风管的耐火应符合设计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连接固定材料与密封垫料,阀部件、保温材料以及柔性短管、消声器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