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
银行可提供的保函业务分为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1、融资性保函包括:融资保函、融资租赁保函、透支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
2、非融资性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进口付款保函、经营租赁保函等。
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时,常常会有如下要求:“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
那这里说的银行保函是什么意思呢?这里的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履约保函,作用是替代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为避免乙方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实施时,则由银行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
一般按合同,银行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