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不同,资金证明常见形式为:银行对账单、存取小票、进账单、余额单、存款证明、资金证明、资信证明等。操作所需材料:一、企业客户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开户许可证原件;3、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4、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二、个人客户资金证明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即可。操作时间:1、企业客户一般5--7个工作日;2、个人客户一般1--2个工作日。
根据外国使馆的要求,申请人在申请签证前必须到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申请人凭本人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和存折,在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存款将被冻结。如果在3个月内将原始存款证明退还给银行,银行将放行存款。
温馨提示:存款证明需要储蓄主管盖章。如果人在国外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可以委托国内代理申请。本人除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交由原存款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境护照传真复印件、卡原件/折页/单据等。
假如您因自费留学、申请国外移民、探亲、境外旅游等事由需开具存款证明,并且在银行存有存款,便可到银行申请办理。
一般来讲,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如有特殊需求,可适当延长,但长时间限不超过半年。开具存款证明后,银即将对该项存款做冻结处理,冻结的时间与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相同。
存款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不得转让,也不能质押。
办理存款证明时,需出示资料: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军队或武装警察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边民出入境通行证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