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以开具哪些诊断证明?
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
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
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
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
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撰写标准病假条的实用方法
一、开头
病假条的撰写,与请假条撰写同属一个系列。首先,“病假条”三个字要处于居中位置,表明这份单子的性质。其次,表明向谁请假,顶格写上所要请假的具体人物,可以加上“尊敬的”一词,以示尊重。
二、正文
病假条正文主体的关键在于病假原因,详细说明所患何病,并作出应有的说明,证明其正确性。同时,要写清相关的请假时间,详细说明自身状况,这样才能够获得予以请假的批准。如果病假条的正文内容表意不清,可能会给人一种欺骗的感觉,造成不予批假或者其他现象。
三、结尾
病假条的结尾主要是要表示感谢,以祝福语的形式给人以舒适感,在表达适度礼貌的同时,能够加快假条批准速度。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并不确定病假是否能够得到批准,但提前写好感谢的话,会给人一种大方得体的感觉,让人容易接受。
全套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体温单,以及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方案,并根据患者在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因为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所以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一定要记全。
1、关于误工费:要求医生写明需要全休多久,而不是注意休息;
2、关于护理费:要求医院出具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
3、关于营养费:要问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