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首先,什么是空放贷款?空放贷款是指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即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但借款人并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相反,借款人需要按照协议向贷款人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那么,空放贷款是否违法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空放贷款是一种非法借贷行为。这是因为,在这种贷款形式下,借款人并没有真正的借到钱,只是支付了管理费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的合同法和民间借贷法,还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和欺诈行为。
此外,贷款人也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贷款人以空放贷款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涉嫌违法犯罪,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空放贷款是一种非法行为,不仅涉嫌违反我国法律,还可能带来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的诱惑,理性投资、合理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