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具有以下特点:
1.信用保证:承兑人的签名或注明“承兑”等字样,表明该票据的付款责任由承兑人承担,因此该票据具有很高的信用保证。
2.流通性强:承兑汇票可以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在不同的交易中进行流通。
3.收付方便:承兑汇票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收付,双方不需要在同一地点或同一时间进行交易。
4.期限灵活:承兑汇票的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议进行调整。
5.可转让性: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方。
承兑汇票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尽管承兑汇票在商业交易中具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1.信用风险:如果承兑人无法履行其承诺,则持有者可能无法获得支付。
2.背书风险:如果承兑汇票被持有人背书转让给第三方,持有人可能无法确定票据是否已被支付或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3.期限风险:如果承兑汇票的期限过长,则持有人可能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支付。
4.欺诈风险:承兑汇票可能存在欺诈风险,如虚假签名或未经授权的转让。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持有人应该仔细检查承兑人的信用记录和声誉,并确保承兑汇票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此外,持有人还应该留意票据的背书情况,并及时联系承兑人或银行确认支付事宜。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未提示付款后付款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