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s)是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结算借款: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优势:
◆ 余额控制,循环使用:该贷款为余额控制,在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以自行搭配每次使用的金额,贷款归还后,可以继续循环使用,直至达到余额或期满;
◆ 超高额度:贷款额度仅受借款人资信及担保方式限制,贷款额度可达房产评估值的7成,远高于信用卡的透支额度;
◆ 随借随还、用款灵活:客户可随时办理,方式灵活,还款亦然;
◆ 利息的节约:贷款利息为银行基准利率(5.31%-5.94%),客户在获得额度时并不计息,只有在实际用款时才按实际天数计算,客户用款的成本得到限度的节约;
◆ 理财功能:按需使用,既解决客户短期周转困难,又不增加使用外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