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然而,根据2021年10月14日出台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质押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数量超过其所持股权数量的50%时,大股东及其所提名董事不得行使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因此当质押比例过高时,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可能无法正常行使。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业务特点
1、 投资者与典当行签定正式股票典当融资借款合同,借款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
2、 投资者无须更换券商,无须更换股票帐户,可继续享受原券商的优质服务及手续费优惠;
3、 股票帐户资金由银行监管(与银行签定监管协议),令投资者资金更,更有保障;
4、 所借款项(当金)可以存入投资者股票帐户内一同操作,或提取现金用于公司经营或生活所需,灵活方便,自由选择。
办理股票典当融资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3、前一日股票交割单(由证券营业部打印并盖章)
注:典当质押市值内不得含股票权证、*ST股、ST股、B股、未股改的S股、天上市的N股等禁止内持股,及典当行规定的其他不得含有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