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Performance Guarantee,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电子保函一般由被保证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保证人发出申请,保证人以替被保证人提供保证为目的,使用CA证书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向受益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担保电子信用凭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工程担保业务的主管部门,近年来也加快了推进电子保函的力度。2018年7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方面明确提出:“引导各方市场主体树立信用意识,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提高履约能力,积累企业信用。修订保函示范文本,修改完善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工程担保应用;积极发展电子保函,鼓励以工程再担保体系增强对担保机构的信用管理,推进“互联网+”工程担保市场监管。”
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