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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代开病假条代开医院诊断证明,代开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2024-11-06 05:46:01 17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现范医学诊断证明书书写,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等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每名医师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简明扼要,并有医学科学依据,慎重认真地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所诊断的疾病应尽量明确具体,说明程度,其内容与病历记载一致,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2、医师必须必亲自诊查患者并书写相关病历,对门诊患者,应具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患者必须确实在我院住院,出院后方可出具出院证明书。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主要处理意见要考虑病情需要与实际可能,一般只提原则建议,本院已给病人进行过何种主要检查和,以及病休时间都应在证明书中记载备查,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

    3、医师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出院时患者状况、休假天数、其它建议、当日时间及诊疗医生签字等)。

    4、医师必须严格掌握病休时间,休息时间应大写,病休假时间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5、医学诊断证明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它处理意见。

    6、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医学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科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7、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门诊患者凭门诊病历和必要化验单及检查数据,持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由医务科审核盖章:往院患者凭出院小结和出院结账发票,持出院证明由医务科审核盖章。医务科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学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盖章并登记、保存。

    8、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0、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参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发(2007)175号)文中的规定执行。

    11、违反上述规定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者,一经查实,将记入个人不良行记录中,与评优评先、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聘任等挂钩。

    12、上述规定自文件下发之目起执行。

    一、门诊部主任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管理工作。

    二、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使门诊就医环境更加现代化、人性化,更加舒适、温馨、优美、便捷。

    三、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四、加强预检分诊的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五、做好导诊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主动服务,有效指导患者就诊,为患者解答疑难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六、对伤残病人、危重病人(包括卒中、胸痛、创伤病人)、60岁以上老人、军人,应优先安排就诊,开通绿色通道。

    七、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做好医务人员出诊管理,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协调,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

    八、门诊定期组织门诊部全体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医院服务礼仪培训。

    九、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

    诊断证明的合法性:诊断证明一般要求由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一些乡镇医院随意出具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核实。比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诊断证明只能由救治伤者的医院出具,而必须出具证明的管理人是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一定要明确,不允许出具“多发性软组织损伤、脑振荡等”这样的诊断证明。当一些主治医生无法确认伤情时。等等。否则,诊断证明的合法性存在瑕疵,难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医院证明,经查应认定为伪证罪,为无效证据。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诊断证明有法律效力。诊断证明是医生根据对患者的病情分析和医学判断所作出的结论,在涉及法律纠纷、保险索赔、工伤认定、残疾评定、社会救助等方面,一般可以作为证据的一部分,用于支持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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