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证明是指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而引产的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后再引产。
国家法律规定怀孕超过14周(含14周)的孕妇需要终止妊娠的,在进行引产时需要身份证明和相关机构出具的引产证明;能出具引产证明的可以是医院、计生部门等。如果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引产不能报销;如果其参加了生育保险,引产就可以报销。
开具引产证明的条件
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则出示未婚证明。
引产证明格式
引产证明是计生部门统一制式的,并有计生部门的公章。这个证明很容易开,只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指导站或是乡镇(街道)管计划生育的部门说明情况,证明是计划外怀孕,一般都会马上开出证明。
病情诊断证明生活中常见用途
1:用于交通事故伤情鉴定
主要是指医生为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的患者开具的一种。
2:用于民事、刑事纠纷
主要是指医生在为因民事纠纷沪或者刑事纠纷案件中致伤、致残的患者开具的一种。
3:用于医疗保险
主要是指医生为需要将诊疗费用进行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等进行报销所用的患者所开具的一种。
4:用于病情诊断
主要是指医生在为需要证明进行原因、病情严重程度等鉴定的患者开具的一种,以使患者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用于残疾定级
主要是指医生为需要进行残疾分级鉴定或者证明身有某种疾病的患者所开具的一种。
6:用于退票
主要是指医生为需要出行的患者开具诊断证明,帮助退机票、车票等。
出院报销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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