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 6、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智慧还款 该种还款方式为汽车还款的一种新型方式,即将贷款分成两部分,于首期和末期分别归还。智慧尾款到期后有三种不同的还款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到期一次性归还尾款;方案二: 对尾款进行再融资,申请12个月的贷款展期;方案三: 用车辆置换的方式归还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