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无抵押贷款买车条件是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无抵押贷款买车条件。
汽车典当融资服务的特点是: 1、手续简单,周转速度快:快可以达到1小时放款。 2、利率较高,适合短期周转: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适合短期资金周转。 3、息费计算灵活,可按天计息:典当融资息费比较灵活,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