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资金需求者在银行贷款签订协议时显得非常的随意。其实这种潇洒行为说明了他们缺乏良好的融资理财意识,往往就会在贷款时多掏利息,造成人为的“高息”。因为有些银行的贷款形式会让资金需求者在无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额贷款和预扣利息贷款。
给大家一些小建议,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贷款,每个月按时还款都是必须的,尽量不要有延时还款的情况出现,因为大家可能不知道,延时还款即使不影响征信的情况下,也会使银行将我们列入敏感客户,后期银行对于我们贷款的额度会有下调的动作,甚至会将贷款的权限将我们撤销。
信用贷款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存款有存有取,贷款有借有还,且均需支付一定的利息。 2、周转性:任何存贷款都是不断周转的,如果存款存取中断,贷款收放中断,信贷也就中断。 3、融通性:存款存存取取,贷款收收放放,信贷通过存贷过程对社会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灵活调剂,在各经济单位间相互融通。 4、效益性:以取得利息收入为目的。
一般来说贷款,购房贷款一般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但是如果购房者年龄不满18岁或者收入较低者就需要担保人担保。一旦成为了担保人,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会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银行会找担保人来偿还剩余的贷款,所以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贷款公司慎重提示:一定要慎重考虑风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