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网络挂号是公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改革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利于患者进行就医咨询,提前安排就医计划,减少候诊时间,也有利于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内在要求。
取号时需要准备哪些凭证?
就诊当日取号时,复诊患者凭就诊卡至该院的挂号收费处刷卡,若预约手机号码与就诊卡内登记的号码一致, 医院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取得预约号并打印挂号单, 若不一致, 需要病人将预约手机号码报给挂号处, 系统判断预约手机号码、病人姓名均一致后方可成功取号。
若手机号码错误将无法取号。
若手机号码正确但病人姓名与就诊卡姓名不一致, 亦不能取号。患者此时提供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若可证明不一致的原因是由于操作失误所致, 可由收费处主管审核确认后予以取号。
部分医院开通了自助取号或分诊台取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