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取号挂号
就诊当天,请用户凭预约序号在医院规定的取号时间内,前往医院预约挂号窗口凭身份证(儿童患者需提供家长身份证)直接办理,并缴纳医院规定的挂号费、诊疗费等费用,超过取号时间预约自动作废。
当用户在医院预约挂号系统预约挂号并确认成功以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的医院门诊挂号处核对预约信息后,按照医院正常流程进行取号,因就医病人多,过时号额不予保留。
用户可直接替本人挂号,也可替家人或朋友挂号,但必须携带就诊者的身份证件或有效证件。没有相关身份证明的儿童预约挂号,请在预约单确认时填写同儿童一起到医院的监护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