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能力的法人,其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不能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造价的补充。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该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反还。但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后验收为止。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的因素
签发者: 商业保函是由商业公司或保险公司签发的,银行保函则是由银行签发的。
保证内容: 商业保函主要是对货物交付的保证,而银行保函主要是对债务偿还的保证。
保证范围: 商业保函的保证范围比较灵活,可以针对特定交易、地域或商业关系;银行保函通常是对整体债务的保证。
保证效力: 商业保函的效力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来评估,银行保函则受银行的信用评级影响。
权利义务: 商业保函一般不涉及银行的财务责任,银行保函则是银行承担的保证责任。
这些因素需要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考虑,并结合客户的需求来选择适合的保函类型。
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为了确保货物品质符合要求,往往要求出口方提交质量保函,即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货,若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由出口方负责退换或补偿损失;否则,由保证人进行赔付。质量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有效期由双方根据交易需要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