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该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反还。但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后验收为止。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约束的目的不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证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违约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质量保证金则更多的是一种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进口商付款保证书也称“进口商付款责任保证书”,银行向出口商保证在按约交货后,向进口商付款并由担保银行付款的信用文件。它是在进出口商订妥合同后,由进口商委托银行开给出口商的保证书。
有两种格式: ①繁式保证书。在保证书中重申买卖合同的许多条款,并详细列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据的种类和份数及交货期限等,还规定单据必须经开证银行承转和限制限额; ②简式保证书。它只列买卖合同的号码和金额,并笼统地列明在进口商担保何时付款。简式保证书只适用很小金额的交易。进口商付款保证书的付款方式可以即期、远期,也可以部分预付、部分即付或远期付款,再有一部分在设备安装完毕运转正常投产后支付。目前进口商付款保证书都用于成套设备的进口,一般货物的进口用信用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