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为基础,通常是某一方案若获逾半数选民支持则会通过。然而,当可供选择的方案多于两个,可能没有一个选项获过半数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采用哪一种投票制度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
典型的排序投票制里投票者依照喜好排列选项
常见的排序投票法是排序复选制也被称为“顺位同票制”或“优序投票制”,投票者的排序能够扮演淘汰功能,而无须再进行额外的淘汰投票。在计算票数时,少被列为顺位的选项将被淘汰。在接下来几轮的计票中,那些顺位已经被淘汰的选票所选择的第二顺位仍然有效。少被选择的选项在一轮接着一轮的计票中被逐一淘汰,直到出现过半数的获胜者为止,过程中所有的选票在每一轮的计票中都会被计算到。
波达计数法是较为简单的排序投票法,每个选项借由选票上的排序来取得积分,积分者获胜。另一个类似的方法则是位置投票制。
许多多重获胜者选举都只简单地沿用单一获胜者选举的方法,而没有依照明确的比率。在集团投票制(Bloc voting)里,每个选区分配N个应选议席,得票数的前N名当选。由于时常会有一些压倒性的单一获胜者出现,因此集团投票并非比例制的。另外两种以多数决为基础的类似方式是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和之前述及的累积选举制。与集团投票不同的是,在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或累积选举制中,选民可能会采取配票或战略提名的方式而达成比例的平衡。
虽然这两种制度并没有保证比例的平衡,但选民的行动可能产生比例平衡的结果,也因此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和累积选举制被分类为半比例制。其他可以被视为半比例制的方法还包括混合制—结合了普选与政党提名名单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