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对不少人来说,比较陌生。
银行保函,也被称作银行保证书,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如果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几点:
1、银行保函的性质是一种保证担保,也就是一种担保合同。
2、银行保函是银行为担保人并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通常银行承担付款责任。
3、被担保人如果违约,银行作为担保人直接追索其相应的权利,而没有对付款人索赔的权利。
4、银行作为担保人,相对来说,是非常过硬的,当然作为银行的客户,也肯定是要求非常高的,普通人或普通企业是很难让银行作为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其实,银行保函,跟普通人担保,是很类似的,当债务人发生违约,就是找担保人兑付债务。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就因为债务人失踪或逃债,担保人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很多的经济纠纷。
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即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
能办理履约保函的公司有: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银行其实也是公司,比如建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还是有限公司,不过银行有大有小,每个银行的支行都可以办理履约保函,但是不一定都给办,这是因为银行有很多业务,保函业务只是很弱小的一个业务,弱小到,给你办这个业务,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不如办个其他的业务挣钱,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都要抓住主要的盈利,小的业务可做可不做,因此当你企业有办理银行履约保函的需求,除非你的保函金额很大,否则银行的客户经理,不一定给您办理,在整个银行保函业务中,建设银行是相对比较多的。
保险公司,比如人保、平安,您可以随便问问身边做保险的,有几个知道这个保函业务,几乎为零,保函在保险里是财险业务,保险挣钱的业务是车险、寿险等业务,财险虽然也挣钱,但是保函在财险里更是小众的业务,所以,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分支或个人,压根不不了解这个业务。
担保公司能做的公司类型有:非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等。
保函的到期日是根据保函的种类不同、工期不同导致到期日不同。
如果您开的是投标保函,保函的到期日一般是从开标时间起算,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结束后到期;如果您开的是预付款保函,保函的到期日一般是整个工期或者短于工期的时间;如果您开的是履约保函,保函的到期日是覆盖整个工期,甚至要到验收以后;如果您开的是质量保函,那保函的到期日就是质量保修截止后;每个项目的工期长短不一样,有的几天,有的一两年甚至更长,所以每个项目不同的保函种类,有效期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没有固定的到期日,甚至好多项目因为各种原因还延期,这些都需要去考虑的。